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全国及全省质量标杆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2-06-14
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现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全国及全省质量标杆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做好组织、推荐和材料审核把关工作,统一汇总报送,不接受企业单独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质量标杆遴选
1.组织申报。请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要求,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积极组织企业申报。申报企业认真填报《2022年全省质量标杆申报书》(附件1),按照《全省质量标杆典型经验编写说明》(附件2)组织编写典型经验材料,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材料报送。请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6月21日前将推荐文件(PDF版)、全省质量标杆申报汇总表(EXCEL版附件3)、企业申报材料(加盖公章的申报书、典型经验材料、证明材料等三个文件的WORD版打包压缩成RAR格式文件,以“申报单位全称”命名,单个企业申报材料不超过200MB)的电子版以及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份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处。
二、全国质量标杆推荐
1.组织推荐。请有关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2022年全国质量标杆遴选及交流实施办法》(附件4),从往年的全省质量标杆中择优推荐申报2022年全国质量标杆(往年全省质量标杆名单见附件8)于6月21日前将推荐文件(PDF版)、全国质量标杆申报汇总表(EXCEL版附件6)、企业申报材料(加盖公章的申报书、典型经验材料、证明材料等三个文件的WORD版打包压缩成RAR格式文件,以“申报单位全称”命名,单个企业申报材料不超过200MB)的电子版以及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份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处。
2.评审推荐。省工信厅组织专家评审并综合全省质量标杆遴选情况择优推荐全国质量标杆。
3.网上申报。最终确定推荐申报全国质量标杆的企业需登录中国质量网(www.caq.org.cn)进行网上申报。申报企业请访问中国质量网左侧“奖项申报”页面,选择全国质量标杆申报入口,于7月5日前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在线申报完成后,申报企业需将加盖公章的申报书、典型经验材料、证明材料等三个文件的WORD版打包压缩成一个RAR格式文件,以“申报企业全称”命名,于7月5日前发送至省工信厅科技处邮箱(kejichu2019@shandong.cn),邮件主题为“申报企业全称”。省工信厅将统一汇总推荐。
三、质量标杆经验交流和推广
(一)大力推广全国及全省质量标杆典型经验
与有关部门和相关协会合作,举办全省质量标杆经验交流活动,通过专家讲座、标杆经验分享、企业参观交流等形式,宣传推广全国及全省质量标杆的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和典型经验,引导更多企业学标杆、创标杆、超标杆。
(二)加大质量标杆活动宣传力度
通过报纸、杂志和网络等媒体专题报道全国及全省质量标杆典型经验,进一步扩大质量标杆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三)深入开展对标交流和质量诊断工作
鼓励全市企业积极参加全国“标杆深入学”活动,推动全国及全省质量标杆持续改进创新,总结提炼具有山东特色的质量管理创新方法。
四、其他相关事项
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组织本区企业积极参加质量标杆的申报和交流活动。鼓励企业积极开展质量标杆学习实践活动。
联系人:白玲玲 孙雪飞 联系电话:66605768
电子邮箱:sjjhxxhwkjc@jn.shandong.cn
附件:
附件9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全国及全省质量标杆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pdf
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全国及全省质量标杆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