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茨瓦纳金融概况
来源: 时间:2016-03-29
【当地货币】博茨瓦纳货币为普拉 (PULA) ,可以直接同主要国家货币自由兑换。 2015主手4月 19日 1普拉兑主要外币中间价: 0.0939欧元. 0.0679英镑, 0.1015美元, 12.0719日元. 1.2251南非兰特。 人民币与普拉不能直接兑换,通常将以上货币作为中间货币。 为促进出口,博茨瓦纳于2005年5月实施货币贬值政策。 2009年以来, 受金融危机影响,悻茨瓦纳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促进本国经济复苏。2010 年美元兑换普拉平均汇率1 :6.79; 2011年平均汇率1:6.82; 2012年平均汇 率1 :7.67, 2013年平均汇率1 :8.4, ,2014年平均汇率8.9713。
【外汇管理】自 1999年4月起,博茨瓦纳实施开放和自由的外汇管理政策,采取浮 动汇率。 博茨瓦纳允许在税务局注册登记的外国投资者、个人、团体等以美元、 英镑和南非兰特在博茨瓦纳开设外汇账户。非当地居民或公司开设外汇账 户,需向商业银行提供相关凭证。 无需征得博茨瓦纳银行事先批准,商业银行可向公司和永久性居民提 供经常项目项下支付所需外汇,不受数量限制。博茨瓦纳对外汇汇出没有 专门限制。外籍居民应得股利和利润在提交最新审计平衡表和账目及扣除 15%的税之后,即可获准汇出。专利使用费、股票资本可获准汇往国外。 所有离开或进入搏茨瓦纳的居民和访问者,如随身携带超过1万普拉 或等同于1万普拉的其他货币的纸币和硬币,需要申报,没有具体数额限 制。 在博茨瓦纳工作的外国人,其收入按有关规定,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后, 还需扣除15%的外汇税,方可全部汇往境外银行。
【银行机构】悻茨瓦纳中央银行为博茨瓦纳银行。 近年来,博茨瓦纳金融市场发展迅速,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小额 信贷机构、证券经纪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公司等众多。当地的主要 外资银行有:渣打银行、巴克莱银行、南非第一国民银行、南非标准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为其第一大股东)等。 博茨瓦纳金融业市场化程度较高,但市场较小,转账和信用卡等中间 业务均通过国际结算方式。目前,中国银行及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均未在博 茨瓦纳设立常驻工作机构。
【融资条件】融资方面,外资企业和当地企业待遇相同。个人可向外籍人贷款不超 过10万普拉或折合10万普拉的外汇,公司可向外籍人借贷不超过100万普 拉或折合100万普拉的外汇。超过上述规定金额的,需事先取得博茨瓦纳 国家银行的批准。一般情况下,如果还贷期不少于3个月,利息合理,都 会得到博茨瓦纳国家银行的批准。
【信用卡使用】博茨瓦纳当地申请信用卡需提供相关材料,VISA和万事达卡可在当地 使用。
【证券市场】搏茨瓦纳股票交易市场建立于1989年,当时仅有5家挂牌公司,市场 资本仅1.2亿普拉。 1994年8月,博茨瓦纳议会通过博茨瓦纳证券交易法, 并于1995年10月底正式生效。 1995年11月 11 日,博茨瓦纳股票交易市场 改为博茨瓦纳证券交易所。 2008年,实现证券交易所的电子化。博证券交 易所将上市公司分为本国公司和外国公司两个太类,截至2015年4月,共 有21家国内公司及4家外国公司在主板交易,创业板国内公司1家,国外公 司8家,此外有3个证券交易所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