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经贸管理部门
来源: 时间:2016-01-31
巴西负责外贸管理的政府职能部门主要有三个:外贸委员会、外交部和工业、发展和外贸部。其它还涉及财政部、农业部和卫生部等部门。
(一)外贸委员会(CAMEX)——对外贸易政策的决策机构
外贸委员会为总统府直属机构,其成员由总统府民事办公室主任,外交部长,财政部长,农业部长,发展、工业和外贸部部长(任委员会主席)、计划预算部长、中央银行总裁等组成。外贸委员会有常设秘书处(办公地点设在发展、工业和外贸部大楼内),常务秘书由总统直接任命。该机构的主要职能为:制定外贸政策和方针,对外贸法律和法规有解释权,调整进出口关税,对不正当贸易进行调查,制定出口信贷和保险的有关方针政策,评估汇兑、货币、金融措施对外贸的影响,制定鼓励外贸出口政策,确定对外贸易谈判的总体原则和协调政府与企业间的关系等。
(二)外交部--双边和多边对外经贸重要活动的牵头单位
外交部中负责外经贸的是一体化、经济和外贸事务秘书处(副部级单位)。该单位主要负责协调处理巴西在地区一体化和对外经贸关系中的有关事务,负责双边和多边谈判,下设经济司、科技合作司、拉美一体化司和贸促司。
1、贸促司:下设贸易信息处、贸易促进业务处和贸易促进计划处。其职能主要为:通过吸引外资、引进先进生产技术、到国外办展、促进国内外企业界的交流、树立巴西产品的国际形象,扩大巴西产品的出口,促进巴西外贸发展。
2、经济司:下设基本产品处、贸易政策处、金融政策和发展处、交通和通讯服务处。其主要职能为:就双边经贸关系中的特别问题(如纺织品设限等)、经济合作等问题对外进行双边和多边谈判。
(三)发展、工业和外贸部--对外贸易的技术操作部门
发展、工业和外贸部中负责外贸事务的单位为外贸秘书处(副部级单位)。该单位下设外贸局、贸易维护局、外贸政策司和国际谈判司。主要负责制定并具体执行国家外贸政策,参与国际经贸协定的磋商。
1、外贸局:下设农牧产品处、贸易发展处、原材料和初级产品处、机电产品处、外贸统计和系统管理处。其主要职能为:管理“巴西外贸网”(SISCOMEX),负责外贸统计和具体的进出口管理。
2、贸易维护局:下设农牧产品处、中间产品处、金属和制成品处、技术和法规咨询处。其主要职能为:具体制订并实施贸易维护、反倾销、反补贴等保护民族工业的措施。
3、国际谈判局:下设地区一体化处、贸易协定谈判处、国际组织处。其主要职能为:同国际经贸组织的谈判、参加关于原产地证及关税税则号的国际谈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