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实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提升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质量、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基础保障。特别是山东启动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以来,山东省河长制办公室将“一河一策”方案与新旧动能转换充分结合,以河湖管理保护的倒逼机制,推动沿岸地区实现新旧动能转换。
从防污控污入手
推进传统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对河湖沿线的工矿企业、农业面源、畜禽和渔业养殖、城镇生活、船舶码头等重点污染源进行综合防治,并立足于区域河湖的不同特点,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实行创新驱动,积极在河湖沿岸地区培育和发展电子商务、生态农业、养老养生、特色旅游、水文化创意等新业态,推动形成人与河湖和谐相处的生态新格局。
从水资源节约保护入手
推动用水结构和发展方式的转变
把治水和发展相结合,对于河湖沿岸不符合控水、节水、护水等政策的项目,坚决杜绝引进,已建成的造纸、发电、冶金、化工、建材等高耗水高耗能高污染的项目,加快推动旧产能的淘汰和新技术的升级改造。加强农业取用水管理,规范取水口审批,积极推进规模化集约高效节水农业,引导种植业结构调整。规范水功能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清理整治非法排污口,着力改善水功能区水质状况,不断优化河湖的资源功能、生态功能和经济功能。
从改善和修复入手
拓宽河湖生态发展新空间
全力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彻底解决污水直排和垃圾沿河堆放问题。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突出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地区垃圾污水处理能力。因地制宜地开展河道清淤和湿地保护工程,畅通河网水系,强化河湖的自净功能。稳步推进退田还湖、退耕还湿、退渔还湖,开展防护林体系建设,逐步恢复河湖自然生态系统,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从河湖空间管控入手
推动治理保护常态化长效化
坚持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相结合,组织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编制河湖岸线利用管理规划,严格实施岸线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对不符合功能区要求的项目逐步实施调整和清理。对水域岸线内存在的违章建筑和违法活动,开展集中清理整治,同时加强动态监管和联合执法,对各类违法违规事项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规范一切涉河湖水事行为,形成河湖管护新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