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信厅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整改销号公示
来源: 时间:2021-07-20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要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中第2项由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的整改内容已经完成整改,现进行销号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7月19日至23日(共5个工作日)。
一、反馈问题
个别谈话中一些领导同志反映,多年来,一些地方和部门嘴上喊着转型升级,实际上仍然偏重GDP,在发展方式和产业选择上仍然“路径依赖”,在上项目、搞建设时习惯“先上车,后补票”,往往要求环保“让让道”,简单粗放的发展方式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
二、整改措施
一是按照抓发展必须抓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把环保贯穿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加大工业转型升级和企业技术改造力度,科学确定项目申报条件,严格规范项目评审程序,做好国家和省专项项目管理工作。二是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的通知》规定,从源头控制钢铁、水泥、电解铝等高耗能行业技改投资项目的核准备案。三是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山东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办理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手续。在项目核准前,项目单位必须完成能评和环评批复,确保项目能够达到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要求。对于不符合国家、省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条件等相关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以及未进行环评、能评或环评、能评未获通过的项目,一律不予办理核准备案手续。
三、完成情况
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认真履行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按照“抓发展必须抓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要求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的通知》规定,从源头控制钢铁、水泥、电解铝等高耗能行业技改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按照《山东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对不符合政策法规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核准备案,助力环境污染治理,促进绿色发展。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牢生态环保主体责任,狠抓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环保工作部署和省里环保工作安排,围绕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推动了节能环保与工业转型升级融合发展。一是持续抓好规划落实。实施《山东省推进工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5-2020年)》《山东省实施新一轮高水平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山东省实施新一轮高水平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山东省传统产业智能化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坚持生态优先,推动绿色发展。强化资源环境倒逼机制,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实施节能、环保、安全等技术改造,发展绿色制造。实施“工业绿动力”行动,推行清洁生产。二是实施绿色制造标准。在全国率先制定实施绿色制造体系评价地方标准,制订实施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19项、绿色工厂地方标准3项、绿色产品地方标准8项、绿色产品评价规范4项,有484个项目列入国家绿色制造名单。2017年至2020年,全省工业能耗总量实现了近40年以来“三连降”。三是狠抓政策激励。会同省财政厅出台实施《新一轮高水平技术改造省级激励实施办法》《关于印发省级财政支持高水平技术改造等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实施综合奖补、新增财力奖补、贷款贴息、设备奖补等技改政策,近五年共落实省级财政资金10亿余元,促进了产业转型升级。四是深入贯彻地方法规。狠抓《山东省企业技术改造条例》落实,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完善落实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节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品牌建设等政策,逐级建立能源消耗、污染排放市场化有偿交易制度;企业技改按照环境保护、能源和资源节约等法律法规办理有关手续。落实《山东省循环经济条例》,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五是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完成过剩产能压减任务,到2020年全省累计压减粗钢产能2110万吨,推动落实1936万吨粗钢产能转移计划,转移电解铝241.4万吨,退出焦化产能2800万吨,压减合成氨产能147万吨,退出轮胎产能折标胎2200余万条。关闭退出不达标化工生产企业2069家,危化品仓储经营企业168家,化工入园率34%。坚决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强化项目申报指导,抓好项目调度服务,完善项目实施审批手续。近五年累计实施投资500万元以上技改项目7万余个,完成技改投资4万亿元。坚决培育新动能,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高端化工、新材料等“十强”产业快速成长,工业增加值增速快于全省规上工业的平均水平。六是强化要素保障。“线上线下、条块结合”“一县一策”“一业一策”指导县市区和行业协会开展工业智能化绿色化技术改造对接活动127场,覆盖110个县市区和17个制造业行业,引育智能化、绿色化技改服务商300余家,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完成了整改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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