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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各国绿色经济产业的主要做法和经验(三)

来源: 时间:2021-03-24

(三)推进垃圾分类回收利用


  一是对垃圾实施从类、从量收费。丹麦早在1986年就制定和实施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法令,实行“从量收费,从类收费”。丹麦实行的是按容器收费,即每户家庭使用统一标准容积的垃圾收集容器,规定装满一桶收取多少费用,然后按照桶数来计算总价。这种斤斤计较的计量收费方式使得居民或企业为了少缴纳垃圾处理费,就会自觉回收一些可再利用的物品,从而减少了垃圾的产出。同时丹麦规定了鼓励分类的计费方式,对分类和未分类垃圾区别定价,分类垃圾收费低,混合垃圾收费高。二是对饮料包装、容器实行押金退款制度。押金退款制度是丹麦垃圾分类管理的一大特色。


  丹麦自1984年就对饮料包装、容器实行押金退款制度,即在消费者购买饮料等商品的时候,为包装或容器支付一定数额的费用,当消费者将使用过的包装或容器退回给原销售者时,再收回押金。这一制度意在促进消费者退回或循环使用这些容器或包装物,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为实行押金制度,丹麦的啤酒瓶和碳酸饮料瓶基本都是可以重复使用的。通过这一制度,丹麦再循环了99%以上的啤酒瓶和碳酸饮料瓶,单此一项每年就减少了39万吨的垃圾,这几乎占到了家庭生活垃圾的20%。三是对分类后垃圾进行回收利用。对收集到的垃圾,丹麦的做法是按照垃圾的分类,将垃圾送到不同的企业进行回收处理,对废纸、饮料瓶、啤酒瓶等,将其卖给造纸厂、饮料玻璃制品厂;对于椅子等大型旧物品,送到周边的废品回收站,看是否能用后再做处理。经过分拣后的其他垃圾,再送到垃圾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从中获取能源,力求对环境造成最少的伤害和影响。

(备注:本文由山东省对外交流合作促进平台原创作品,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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