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省级标准,山东城市如何更“智慧”
来源: 时间:2021-02-26
山东是全国第一个制定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省级地方标准的省份,近年来高度重视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将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作为各级落实数字山东建设任务的重要载体,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并在部分市县开展了省级试点。
“新”在何处?
新型智慧城市是新时代贯彻新发展理念的重要抓手和综合载体,与数字城市、智慧城市一脉相承。数字城市是城市信息化发展初级阶段的产物,智慧城市则是数字城市的升级版。多年来,经过从数字城市到智慧城市的发展演变,数字技术已经融入到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方方面面,深刻改变着城市的治理方式和运行模式。
尽管数字技术在数字城市和智慧城市建设初期成效显著,但并没有让城市真正智慧,随着时间的推移,其边际效用在逐步递减,还带来了资源浪费、信息孤岛、数据安全等一系列问题。正是着眼于解决这些潜在的问题,中央审时度势提出建设新型智慧城市。
理念创新和技术创新是推动社会进步的两大重要力量,二者缺一不可。新型智慧城市不是数字技术的简单堆砌,而是人类智能与人工智能的深度融合,必须在应用先进数字技术的同时,树立新思维,用新思维谋划智慧城市整体架构、破解智慧城市发展难题、防范智慧城市发展风险。
从“找多个部门”到“找整体政府”
由于缺少对数字城市和智慧城市的统筹规划,过去各级各部门信息化建设大都各自为政、各自为战,导致智慧城市建设“碎片化”严重,平时不好用、战时不管用,城市居民获得感偏低。这些问题都是协同性不足所导致的,必须用系统思维来解决。
树立系统思维,就是要把新型智慧城市看作一个系统,从系统和要素、要素和要素、系统和环境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中综合地认识新型智慧城市。
处理好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必须树立全局观念,建立跨部门业务协同机制,统筹政府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的信息化项目建设,使所有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公共服务”建立在统一的数字基础设施之上,坚决避免应用场景建设另起炉灶、从头开始。强化城市大脑对各个子平台的支撑,使新型智慧城市成为运转协调的有机体。要通过打造“整体智慧城市”,实现政府服务方式从“碎片化”向“一体化”的转变,企业、群众办事从“找多个部门”转变为“找整体政府”。
处理好优政与惠民的关系。优政与惠民是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两大重要目标,二者不可偏废。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必须突出以人为本的理念,聚焦城市居民的所期、所盼,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同时兼顾其他方面的需求,特别是要兼顾“放管服”改革和社会治理的难点,提高政府政务服务能力、快速反应能力和科学决策能力。
处理好平时与战时的关系。去年以来的疫情防控暴露出智慧城市平战转换机制不健全、应急处突能力较弱,根本原因是缺少科学的预案,没有明确平时和战时的职责及转化模式。只有平时如战时,战时方能如平时。平时不但要为战时做好预案、搞好沙盘推演,还要加强数据的搜集分析,增强早期监测预警“战时”来临的能力,实现平时管理与战时管理的无缝对接和自由切换。确保新型智慧城市战时管用,仅靠数字技术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把城市管理者的先进理念融入其中。
打通城市“任督二脉”
过去的智慧城市存在诸多问题,如智慧程度不高,只会看、不会思考;重建设轻应用,“智慧场景”中看不中用;建设主体单一,建设资金过多依赖公共财政,缺少自身造血机制等。这些矛盾和问题都需要用创新思维来解决。
创新技术架构。会思考的城市需要一个健全的大脑。从某种意义上讲,城市大脑就是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其作用的发挥离不开算力、数据和算法三要素。建设好城市大脑,要全面提升云服务能力,为城市运行提供强大的数据存储与计算支撑;建设好数字底座,汇聚起实时全量的城市数据资源,使其能够像血液一样在城市有机体中充分涌流;结合应用场景的打造构建不同的大数据模型,用科学的算法打通城市的“任督二脉”。
创新建设和应用思路。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属于新基建的范畴,不能把其简单地理解为“抓投入、上项目”,更不能以盲目推进代替科学方法,必须深入研究其建设和应用的内在规律与基本路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蕴藏着较大的投资风险,在应用场景的选择上应坚持“切口小、立意高”的原则,不能贪大求洋、乱铺摊子,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投资浪费。新型智慧城市的价值在“用”而不在“建”,政府必须在应用上带好头、作表率,努力做到以应用促创新、促发展,切实改变自身数字化转型落后于企业和社会的局面。同时还要认识到新技术从出现到成熟应用之间的合理滞后期,要有足够的耐心和科学的方法逐步增强使用者的用户黏性,不能急躁。
创新建设和运营模式。智慧城市包括智慧政府、智慧经济、智慧社会,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不可能由政府大包大揽。因此,建设新型智慧城市需要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使二者各扬所长、各取所需;需要把政府的投入转化成对市场的支持,更好发挥PPP模式的作用,调动起社会资本参与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积极性。新型智慧城市运营发展过程中汇聚起的数据是一笔宝贵的财富,应积极探索能够使其变现的路子,以增强新型智慧城市的自我造血功能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扎好数据安全“技术笼子”
越现代化的城市,越有不可预见的风险。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中,云服务的大规模使用,互联网和物联网的广泛应用,一体化大数据平台的建设,跨层级、跨领域、跨系统的数据共享,使得我们需要提早关注和防范这些新技术、新应用带来的安全问题。
安全无小事,没有“云网数”的安全,也就没有新型智慧城市的安全。防范新型智慧城市安全风险,必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运用底线思维的方法,从坏处准备,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做到有备无患、遇事不慌,牢牢把握主动权。
强化技术支撑。引导信息技术企业加大基础设施、支撑平台、数据安全的自主创新力度,培育自主可控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和生态体系。积极推进国产化软硬件产品替代,以应用促进产业和技术创新升级。利用好区块链、数据沙箱、联邦学习等数字技术,为数据安全扎好“技术笼子”。
加强制度建设。把新型智慧城市安全纳入城市安全总体规划,搞好灾备体系建设。落实好新型智慧城市安全责任制,制定新型智慧城市安全标准,明确保护对象、保护层级、保护措施。建立新型智慧城市安全信息共享和协同机制,构建群防群控的安全防护体系。健全攻防演练制度,提高新型智慧城市安全体系应急处突能力。
提高公众安全意识。目前,公众普遍缺乏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安全防护实践,个人信息泄露问题比较严重,给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带来一定隐患。维护新型智慧城市安全是全社会共同责任,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广大网民共同参与,这要求提高广大网民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共筑新型智慧城市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