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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3年济南市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应用标杆项目的通知

来源: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时间:2023-11-22

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半岛工业互联网示范区建设规划(2022-2025年)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117号)和《济南市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 实施“工赋泉城”行动计划(2023—2025年)》(济政字〔2023〕34号)文件精神,推动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规模化应用,加快我市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创新发展,现组织开展2023年济南市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应用标杆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围绕全生命周期优化、产品精益化管理、服务化延伸、设备运维管理、供应链优化、智能化生产管控、数字化交付、供应链金融管理、数字化智能营销九大标识应用场景和模式,结合自身行业特点,通过标识纵向打通产品、机器、车间、工厂的底层标识数据集成,横向连接上下游企业,开展应用改造和创新,推动企业实现业务流程和商业模式的改造或重构,带动企业实施转型升级,实现降本提质增效。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主体为工业企业、信息技术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等。申报主体应在济南市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二)项目申报主体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一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不超过3起及以上造成人员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无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等行为;不属于《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鲁财资环〔2022〕29号)的受限范围。

(三)已列入前期国家、省、市试点示范项目不可重复申报,未建或未有实际应用成效的在建项目不可申报。

(四)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1个方向。申报主体须对单位资质、项目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五)项目须符合《济南市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应用标杆项目要素条件》(附件1)要求,充分突出行业特点,对行业和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发挥支撑引领作用,对其他企业或行业具有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三、推荐要求

(一)按照属地原则,申报单位向所在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

(二)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对申报资料认真审核把关,初审合格后,按推荐项目的优先顺序填报济南市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应用标杆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并于11月29日前将项目汇总表和申报书的电子版(word版和盖章扫描版)发送邮箱,纸质版(一式叁份盖章)报送至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采用项目答辩和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列入我市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应用标杆项目库,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级工业互联网相关项目。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秀、张亚楠  51702626

 箱:sgxjwlc@jn.shandong.cn

附件:附件1:济南市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应用标杆项目要素条件.docx

          附件2:济南市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应用标杆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济南市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应用标杆推荐项目汇总表.doc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21日

关于征集2023年济南市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应用标杆项目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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