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企业管理标杆企业和企业管理优秀成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济南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发展处 时间:2023-11-07
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企业管理标杆企业和企业管理优秀成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根据省厅通知要求,现就山东省企业管理标杆企业和企业管理优秀成果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企业管理标杆企业”和“企业管理优秀成果”申报条件的济南市内企业可自愿申请。企业可择一申报,也可两者都报。
二、申报时间
请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11月10日前完成初审工作,并将正式推荐文件及企业申报材料报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发展处。
三、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需要准备的资料:请按照省厅申报通知要求组织申报资料。管理标杆企业申请需填写《山东省企业管理标杆企业申报书》(附件3),企业管理优秀成果申请需填写《山东省企业管理优秀成果申报书》(附件4)。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PDF扫描版和可编辑电子版一份,汇总表可编辑电子文档一份。企业申报材料报所属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2.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需要准备的资料:请按照省厅通知要求对推荐单位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提出推荐意见,形成正式推荐文件并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2)。将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推荐文件及推荐汇总表纸质版一份,PDF扫描版和可编辑电子版一份,汇总表可编辑电子版一份,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发展处。
联系人:李 丽 电话:0531-51705744
王 蕾 电话:0531-51705752
邮 箱:sjjhxxhwzxb@jn.shandong.cn
附 件:1.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企业管理标杆企业和企业管理优秀成果的通知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