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批山东省先进制造业集群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3-02-07
鲁工信规〔2023〕17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加快构建集群梯次培育发展体系,助力制造强省建设,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按照省政府工作安排,现根据《山东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认定办法(暂行)》(鲁工信规〔2023〕12号,以下简称《办法》),就做好首批山东省先进制造业集群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
山东省先进制造业集群由各市(跨行政区的先进制造业集群由相关集群发展促进组织所在市)工信部门牵头开展申报工作,相关集群发展促进组织负责编制山东省先进制造业集群申报书(附件1),对申报书中涉及的具体指标要提供佐证材料附后。
二、审核评定
(一)材料审核。各市工信部门对集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进行初步审核,提出有关推荐意见,并正式行文上报。其中,申报多个集群的,应分别出具推荐意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确定参加答辩环节的集群名单,并对申报材料中的定量指标部分进行量化赋分。
(二)开展答辩。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抽调有关行业领域专家,采取现场或线上答辩(另行通知)。答辩团队由集群所在市相关政府部门、集群促进组织、集群内重点企业等有关人员组成。专家组根据答辩情况,并结合申报材料,作出综合打分。
(三)认定发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各集群量化赋分和专家打分情况,同时,综合考虑有关集群的行业差异及在全国业内影响力,拟定山东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入围名单。入围名单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符合条件的,予以认定。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省政府工作报告已将培育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列入今年重点工作,请各市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区产业结构和特点,系统谋划,积极组织,切实将本地区有代表性的先进制造业集群遴选出来,为后续争创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奠定基础。
(二)夯实主体责任。各市要担负起集群创建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办法》各项要求,严格把关集群申报的基本条件,系统梳理各项关键指标,确保真实、准确。要认真筛选打造集群促进组织,充分发挥其促进集群成员合作交流、服务产业良性发展的能力。
(三)把握时间进度。为确保与今年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申报工作做好接续,首批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要在今年一季度完成认定,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市把握好时间进度,提高工作效率,务必于2月底前,将申报文件、申报书、申报信息表(附件2)等集群申报材料报送我厅(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打包发邮箱)。
联系人:唐荣涛、戴凤光;
电话:0531-51782740、51782741;
邮箱:ghyjsgzc_sjxw@shandong.cn。
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规划与技术改造处(邮寄请发EMS)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