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第三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2-11-15
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关于开展第三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活动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函〔2022〕295号),为做好我市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组织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附件格式,规范填写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申报书。
二、各区县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于11月22日前将初审意见、申报汇总表盖章版连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4份和电子版光盘)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于11月24日前将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省工信厅。省工信厅会同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能源主管部门共同出具推荐函,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联系人及电话:尹卫超 51702612
联系邮箱:sgxjdzxx@jn.shandong.cn
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大厦C305室
附件:1.五部门关于开展第三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活动的通知.docx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