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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关于建立青年企业家培养导师制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2-05-16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关于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若干措施(试行)》、《山东省优秀企业家表彰奖励办法》,为加大青年企业家培育力度,决定建立山东省青年企业家培养导师制。有关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2年建立青年企业家培养机制,邀请2021年省委省政府表彰的优秀企业家担任青年企业家导师,依托导师所在企业建立“青年企业家培育中心”,每名导师每年培养3-5名青年企业家。充分发挥优秀企业家传帮带和产业引领作用,整合集聚发展资源,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联动,搭建企业间合作交流平台,着力提高青年企业家专业素养、创新创业和经营管理能力,打造一支现代化、国际化的青年企业家队伍,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选定条件

重点从全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四新”领域、传统优势产业中拥有核心技术和较强科技创新能力,成长性强并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中选定。学员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热爱学习,善于思考。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学员意向及其企业实际,为每名导师各推荐不超过2名学员,侧重民营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其二代接班人,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学员企业与所选导师企业原则上应行业相近或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相匹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适时组织导师与学员进行线上或线下交流面试,由导师选定3-5名学员。

三、培育方式

优秀企业家导师要发挥传帮带作用,向青年企业家传授经营理念、创新创业的心得体会、经营管理的经验和方法技巧,全面提升青年企业家创新发展、决策管理、资本运作、市场开拓和国际竞争能力。发挥产业引领作用,指导学员企业顺应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要求,加强技术创新,拓宽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路径,实现协同发展。根据双方企业及学员自身实际,采用研讨授课、安排到企业挂岗锻炼、加强企业间合作等多种方式进行培养。导师要为所带每位学员制定培育方案,方案应当包括岗位安排、培育内容、预期要达到的效果等等,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备案。

青年企业家学员要向企业家导师请教行业发展趋势,产业变革和转型升级的方向目标,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知识、经验、技巧、办法等,探寻优秀企业发展规律、成功诀窍。学习了解导师所在企业的基本生产经营和管理方法,根据实际情况,参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服从导师工作安排,严格遵守企业管理制度,严守商业秘密。

四、评估总结

学员自评。对导师履行培育职责情况,自身履行学员职责、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能力以及学习成效等方面,在培育中期和期末分别形成自评报告,由学员所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后,统一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导师自评。对自身履行培育职责情况,对学员履行职责、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能力以及学习成效等方面形成自评报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级评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自评报告、学员问卷调研等,对导师培养情况进行评价,形成专题报告,报省委省政府。

五、时间安排

请于5月23日前,将推荐学员个人简历及其企业基本情况以及推荐学员信息汇总表电子版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汇总表另需报送盖章扫描版。

人:隋晓亮  李善峰

联系电话:51782587  51782521

电子邮箱:pxyjlc@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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