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1-11-04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促进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根据工信部部署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和2019-2020年度试点示范项目进展情况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度试点示范项目申报
(一)申报方向
围绕网络集成创新、平台集成创新、安全集成创新、园区集成创新4大类17个具体方向,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具体要求见《2021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附件1)。其中,本试点示范所涉及的园区是指地理范围清晰、产业相对集中、地市及以上级别管理的工业园区、产业园区。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主体可以为工业企业、基础电信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工业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等。申报主体应在山东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2.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优先支持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的工业互联网项目:一是在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中的项目;二是完成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验收的项目;三是革命老区的项目;四是在绿色低碳、安全生产、国际合作、军民融合等方面有显著成效的项目。
3.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项目且仍在示范期的项目(2年有效期)不可重复申报,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不可申报,未建或在建项目不可申报。
4.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所涉及的试点示范方向不超过1个。申报主体须对单位资质、项目申报书(附件2)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且必须提供项目相关视频证明材料(5-10分钟),否则视为无效申报材料。
5.济南、淄博、烟台、潍坊、济宁、威海等6市推荐项目数量各不超过5个,其他市各不超过3个,省属企业可直接报送至省工信厅。
二、2019-2020年试点示范项目进展情况
请各市工信主管部门梳理本地区过去两年入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的项目,并组织相关企业编写项目进展情况,主要包括企业简介、项目情况、工作进展、推广成效等内容。
三、报送时间
1.2021年试点示范申报项目。请于2021年11月14日前将项目推荐汇总表(加盖公章后一式两份,见附件3)、项目申报书(一式六份)和电子版光盘(同步发至邮箱)报送省工信厅。
2.2019-2020年试点示范项目进展情况。请于11月5日前将项目进展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纸质版材料相关地市汇总后邮寄到省工信厅。
四、联系方式
高亮 0531-51782672;由斌 0531-51782675
电子邮箱:sjxwxxhtj@shandong.cn
邮寄地址: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业互联网处(通过EMS方式进行邮寄),邮编250011
附件:
1.2021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doc
2.2021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doc
3.2021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推荐汇总表.doc
4.2019-2020年度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进展情况.docx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