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中文 ENGLISH
1 2 3 4 5 6 7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服务导航

政策法规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将于2022年1月1日生效

来源: 时间:2021-11-04

11月2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保管机构东盟秘书处发布通知,宣布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等6个东盟成员国和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等4个非东盟成员国已向东盟秘书长正式提交核准书,达到协定生效门槛。根据协定规定,RCEP将于2022年1月1日对上述十国开始生效。

(来源:商务部网站

上一篇

下一篇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