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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泊尔吸收外资

来源: 时间:2016-05-13

自20世纪90年代初实行市场经济以来,尼泊尔政府颁布了《1992年外国投资和技术转让法》、《1992年工业企业法》等法案,为吸引国外投资提供了依据。根据法令,取消外资最低投资额度限制;允许建立外商独资企业;除个别规定区域外,允许在任何区域投资。为了配合2012年年初发布的《经济繁荣发展行动计划》(Immediate Action Plan on EconomicDevelopment Prosperity ),尼泊尔政府计划与包括中国和卡塔尔在内的五个国家签署双边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 BIPPA ),这是尼泊尔政府首次主动提出与其他国家签订双边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此前,尼泊尔已与印度、英国、法国、德国、毛里求斯、芬兰等六国签订该协议,但除印度外,目前与上述国家的双边投资额都较小。

尼泊尔工业局统计,2013/14财年,尼泊尔吸收外资流量为201亿卢比;截至2013/14财年,尼泊尔吸收外资存量为115例乙卢比。

尼泊尔工业局数据显示,2013/14财年,尼泊尔政府共批准305家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201亿卢比,主要分布在制造业、能源业、服务业等行业。

尼泊尔工业局数据显示,截至2013/14财年年底,全球83个国家和地区对尼泊尔进行了投资,累计投资额为1150亿卢比。在尼泊尔投资的外国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著名跨国公司有渣打银行、高露洁等,其他如印度GMC工程公司、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等。

据联合国贸发会议发布的2015年《世界投资报告》显示,2014年,尼泊尔吸收外资流量为0.3亿美元;截至2014年底,尼泊尔吸收外资存量为5.4亿美元。

【外国援助】六十多年来,外援对尼泊尔经济社会发展一直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尼泊尔财政预算支出的1/3来自国外援款(包括无偿援助和优惠贷款);此外还有大量游离于国家预算之外的非官方援助。尼泊尔接受的外援主要集中在教育、地方发展、医疗、能源、道路交通、饮用水、农业及和平建设等领域。截止2014年底,全世界共有41个国家和地区及国际组织为尼泊尔提供官方援助,其中34个在尼泊尔设立了常设机构。据统计,2013/14财年(2013年7月16日至2014年7月15日),尼泊尔政府共接受外部援助11.12亿美元(含贷款),其中官方发展援助10.36亿美元,国际非政府组织援助7608万美元。尼泊尔接受的官方发展援助具体情况如下:  

(1)无偿援助为6.89亿美元,占66%;贷款为1.86亿美元,占18%;技术援助为1.62亿美元,占16%0

(2)51.6%的官方援助来自国际多边组织,39.8%来自经合组织发展援助委员会中的双边援助国家,8.6%来自南南合作的双边援助国家(中国和印度)。

(3)援助额前5位的国际多边组织分别是世界银行(2.77亿美元)、亚洲发展银行(( 1.56亿美元)、欧盟(5161万美元)、联合国(2668万美元)、防治艾滋病一肺结核一疟疾全球基金(1128万美元)。援助额前5位的双边援助国家分别是英国(1.51亿美元)、印度(4779万美元)、美国( 4536万美元)、中国(4138万美元)。据尼方统计,2013/14财年,中国对尼泊尔实际援助占尼泊尔接受外援总额的4%}

(4)2013/14财年尼泊尔接受外援的五个主要领域是教育17505万美元(占16.89%)、地方发展15234万美元(14.70%)、医疗卫生11572万美元(11.16%)、能源5822万美元(5.62%)、道路交通5157万美元(4.98%)。

(5 ) 2013/14财年尼泊尔接受外援的项目共有443个,其中无偿援助项目264个,技术合作项目156个,贷款项目41个。

(6)2013/14财年实施的受援项目中,39%属于由尼泊尔中央政府执行的项目,61%则属于地方政府直接执行的项目。在地方政府项目中,中部发展区接受的外援为1.74亿美元,中西部发展区为1.33亿美元,西部发展区为1.23亿美元,东部发展区为1.16亿美元,远西部发展区为0.86亿美兀。

(7)2013/14财年尼泊尔接受的外援中,71%是通过政府预算渠道,29%是通过非政府预算渠道。其中美国、德国、欧盟和韩国等对尼泊尔大部分援助是通过非政府预算渠道来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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