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巴嫩吸收外资
来源: 时间:2016-05-04
2001年,黎巴嫩颁布了旨在吸引投资的第360号法律《投资法) ,该 法律的实施,对外国投资者有较大影响。近年来,随着局势趋稳,黎对国 外投资的吸引力也进一步提高。 2011-2013年对黎巴嫩外商直接投资总额分别为3刷乙美元、 37.刨乙美 元和28.3亿美元。黎巴嫩鼓励外商投资的领域包括工业、食品及饮料行业、 旅游业、农业、信息技术、电信、媒体等。对以上领域的投资,黎巴嫩给 予优惠政策。 据联合国贸发会议发布的2015年《世界投资报告》显示, 2014年, 黎巳嫩吸收外资流量为30.7亿美元;截至2014年底,黎巴嫩吸收外资存量 为568.刽乙美元。据黎巴嫩经贸部统计,在黎巴嫩注册外资公司主要来源 于阿拉伯国家和欧美。 2014年, 71%的投资集中在旅游业,工业投资占 25%。
【外国援助】 据黎巴嫩重建委统计. 1992至2013年黎巴嫩共接受国际援助99.43亿 美元,其中无偿援助28.77亿美元,占29%. 贷款70.6创乙美元,占71%。 黎巴嫩接受援助最多的国际组织为阿拉伯经济社会发展基金(占 13.54% )、世界银行(占刊 .54%) 、欧洲投资银行(占11.18% )、伊斯 兰发展银行(占10.29% )、欧盟(占5.78% )、联合国(占1%) 等;主 要援助国为科威特(占11.57% )、沙特(占9.48% )、意大利(占5.51% )、 法国(占4.51% )、卡塔尔(占3.29% )、德国(占2.04%) 、美国(占 1.62% )、日本(占1.33% )、中国(占1%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