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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比亚吸收外资

来源: 时间:2016-05-03

利比亚于1997年出台了旨在鼓励外国人投资的第5号法律《鼓励外国资本投资法》,该法律就外资项目立项的条件、对外资项目的豁免、外国投资者享受的权利和优惠、允许外国投资的领域、外国投资的保护和保障等做出了规定,由隶属于经贸投资部的外国投资促进局负责实施。此后利比亚对该法进行了多次调整。

据联合国贸发会议发布的2015年《世界投资报告》显示,2014年,利比亚吸收外资流量为0.5亿美元;截至2014年底,利比亚吸收外资存量为185.1亿美元。

由于利比亚石油资源优势,外国投资主要集中在石油领域。石油行业的知名跨国公司ENI, BP, EXXON, SHELL, OMV, REPSOL等在利比亚石油领域均有投资。由于利比亚的非石油领域工业基础薄弱、产业链缺陷、效率不高等原因,造成投资环境欠佳,其非石油领域吸引外资的总体规模不大。外商投资的主要领域是服务业(42%)、旅游业(25%)和房地产业(22% )。战后利比亚进行重建,水泥厂、钢厂及制砖厂大量投产。

非石油领域的十大外资来源国是英国、美国、马耳他、阿联酋、科威特、毛里求斯、突尼斯、约旦、巴拿马和意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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