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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脱维亚吸收外资

来源: 时间:2016-04-20

自 1991年独立以来,外国直接技资一直是促进拉脱维亚经济发展的主 要动力。 2014年全年吸引外资新增4.28亿欧元,占拉脱维亚当年GDP的 1.8% ,同比下降67.3%。截至2014年底,拉脱维亚吸引外资存量119.98 亿欧元。 2014年,拉脱维亚吸引外资的主要领域为房地产业 (9997万欧 元)、金融和保险业 (9136万欧元)、行政及相关服务业 (3257万欧元)。 截至2014年底,在拉外国直接投资的主要来源地是瑞典 (21%) ,荷 兰 (8%) ,塞浦路斯 (7.3%) ,俄罗斯 (6.8%) ,德国 (5.6%) ,挪威 (5.5%) ,爱沙尼亚(4.7%) ,丹麦(4%) ,立陶宛(3%)和英国 (2.7% )。 据联合国贸发会议发布的2015年《世界投资报告》显示, 2014年, 拉脱维亚吸收外资流量为4.7亿美元;截至2014年底,拉脱维亚吸收外资 存量为145.7亿美元。

【外国援助】2008年12月 16 日,瑞典中央银行宣布联合丹麦中央银行向遭受金融 危机重创的拉脱维亚中央银行提供上限为创乙欧元的援助贷款,以稳定拉 脱维亚货币拉特的汇率。瑞典、丹麦两国央行与拉脱维亚央行签署了一份 货币互换协议。根据该协议,拉脱维亚央行可从瑞典央行和丹麦央行分别借取3.7刨乙和1.25亿欧元,以维持宏观经济与金融市场的稳定。

2009年初,欧盟联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和欧洲复兴开发银 行等国际金融机构以及部分东欧和北欧国家向拉脱维亚提供总额75亿欧 元(约合97.刨乙美元)紧急援助贷款。由于经济情况有所好转,拉脱维亚 政府于2011年12月21 日分别与欧盟委员会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签署关于 结束向拉脱维亚提供国际援助贷款计划的备忘录,文件于22日正式生效, 标志着该国援助贷款计划正式结束。到2011年12月为止,拉脱维亚共使用 贷款总额斜亿欧元 (57.2亿美元) ,贷款偿还期将于2025年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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