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金融概况
来源: 时间:2016-05-12
【当地货币】泰国货币单位为株( Baht )。1抹等于100士丁(Satang)。泰诛为可自由兑换货币。2014年03月25日,泰国央行公布的泰株对美元和欧元的汇率中间价分别为31.79:1和38.21:1,人民币与泰抹的汇率中间价为1:5.020
近几年来,随着美元疲软,泰抹对美元的汇率呈现总体稳定升值态势。2013年底泰国政局动荡后,泰蛛有所贬值。2011年底为1美元兑换31.8319株,2012年底进一步降低至1美元兑换30.7775株。2013年底为1美元兑换31.7856株,2014年7月25日1美元兑换31.84泰株,泰铣对美元汇率基本稳定。
【外汇管理】泰国外汇管制法规定对所有居民持有的外汇在携带人泰国时没有数量限制,但在带人境后的7天内须出售或存入泰国的商业银行。对投资者带入泰国的外汇如投资基金、离岸贷款等没有限制,但这些外汇需在收到或进入泰国7天内出售或兑换成泰株,或存入一家授权银行的外汇账户。
外资公司向其海外总部汇出利润将征收10%的汇款税,汇出款项的公司在汇款7天内须付清税金。
自1991年4月1日起,泰国充分放宽了对外汇交易的管制。
【资金进人】非本国居民:过境的个人通常可以自由携带外汇和可流通的票据。
本国居民:对携带人境的外汇和流通票据的数量没有限制。但所有的外汇和票据须在收到或进入泰国7天内存人一家商业银行的外汇账户上。
投资者:对进人泰国的外汇如投资基金、离岸贷款等没有限制,但这些外汇须在收到或存人泰国7天内兑换成泰侏,或存人一家授权银行的外汇账户。
【资金汇出】投资基金、分红和利润以及贷款的偿还和支付利息,在所有适用税务清算之后,可以自由汇出。同样,本票和汇票也可以自由汇出境外。
【商业交易中的外汇汇兑】泰国居民的外汇账户:对以下情况,允许泰国个人和法人保留外汇:在泰国授权银行开立的账户,存人从国外或从曼谷离岸业务机构借来的外汇。存款人须提交证据,证明在存款日期3个月内,要向国外的个人、授权银行、泰国进出口银行或泰国工业金融公司偿付外汇。但存款人的存款不能超过上述偿付数额。外汇存款票据和银币每天不能超过2000美元。每一个法人所有账户的日到期余额不得超过500万美元,个人不得超过50万美元。
(1)非本国居民的外汇账户。非本国居民可以在泰国授权银行开立并保留外汇账户。存款需来自海外资金。上述账户的余额可以不受限制地转移。
(2)非本国居民的银行账户。非本国居民可以在泰国任意一家授权银行开立账户。可以自由提取包括出售境外外汇所得的收人或非本国居民外汇账户上的外汇、其他非本国居民泰蛛账户上转移过来的数额、本国居民与非本国居民间偿付债务的款项等。
(3)进口。进口商可为进口支付而自由购买或从自己的外汇账户上提取外汇。进口商无须得到泰国银行的许可,但在进口货物或交易价值超过50万泰株时则须提交F.丁.2表格以及货物提单给客户。
(4)出口。出口可不受任何外汇管制。但出口收人或交易超过50万泰株以上时须自出口之日120天内收到外汇并交予一家授权银行或在收到外汇7天内将其存人授权银行的外汇账户。
(5)无形交易。在提交支持性文件给授权银行后,非本国居民的汇款可以用于非资本项目,如服务费、利息、红利、利润和税费。居民的旅行支出或教育费用也可自由使用外汇。无形交易的收人须交授权银行或在收到收人7日内存人一家授权银行的外汇账户。
居民可以在泰国内持有或交易黄金珠宝、金币、金条。
【银行机构】泰国中央银行(Bank of下hailand ),主要负责监管国内的金融体系、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制订货币及汇率政策、发行货币等。
泰国当地主要商业银行有盘谷银行、开泰银行、逞罗商业银行、大城银行、军人银行、泰京银行等。外资银行主要有花旗银行、汇丰银行、大华银行等。盘谷银行、开泰银行、逞罗商业银行等当地银行与中国国内银行合作较密切。中资银行有中国银行曼谷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泰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曼谷分行(CHINA BANK BANGKOK BRANCH )
地址:179/4 BANGKOK CITY TOWER
SOUTH SATHORN RD.,TUNGMAHAMEK
SATHORN DISTRICT,
BANGKOK 10120, THAILAND
SWIFT:BKCHTHBK
电传:81091 BOCBKK TH
电话:0066-22861010
传真:0066-22861020
中国工商银行(泰国)有限公司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Thai) PLC.
地址:11一13 FI., Emporium Tower 622 Sukhumvit Road, Khlong Ton,
Khlong Toei, Bangkok 10110
电话:0066-2-6639999
传真:0066-2-6638888
中国国家开发银行驻泰国工作组的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组长:常守国电话:0066-870180218
【融资条件】在融资方面,外资企业与当地企业原则上享受同等待遇,具体贷款条件由各商业银行根据其对贷款企业及项目的分析及风险控制情况而定,泰央行对商业银行存贷款利率不做硬性限制。
自2010年8月起,中国政府开始实施多种措施以鼓励和推动人民币在世界贸易和金融市场上发挥更大作用,旨在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目前,在泰国大部分商业银行已开办人民币业务,其中包括中国银行曼谷分行、工商银行(泰国)、泰华农民银行等。但各银行提供的人民币结算业务服务有所差别:
【中国银行曼谷分行经营的人民币业务」中国银行在泰国可提供的公司人民币业务的种类有:
(1)人民币存款:目前中国银行曼谷可办理活期和定期存款。
(2)人民币汇兑:人民币可自由兑换其他币种,其他币种也可自由兑换人民币。
(3)人民币汇出汇款:公司客户将人民币从中国银行曼谷汇往中国境内时,须确保中国国内收款人可接收跨境人民币汇款,即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试点地区和试点企业名单内或已经人民银行审批。否则人民币汇款将在中国国内不能人帐而必须退给中国银行曼谷分行,公司客户将必须承担汇款,退款的手续费及如果汇出的人民币是由其他货币兑换而来须承担再兑换回其他货币的汇兑损失。
(4)人民币汇人汇款:人民币汇人时,国内行已审查,故中国银行曼谷可直接人账。
(5)人民币贷款:中国银行曼谷可向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有人民币资金需求的企业提供贷款,贷款企业须符合中国银行曼谷的授信要求,有人民币贷款需求的企业可与中国银行曼谷公司部联系。
(6)人民币国际结算,业务包括:
①进口开证:中国银行曼谷可为符合中国银行曼谷授信条件的或交存全额保证金的申请人开立人民币信用证。中国银行曼谷开立的信用证所要求单据应包括提单,空运单等运输单据。
②进口代收:包括付款交单(D/P)和承兑交单(D/A ),同样进口代收单据中应包括提单,空运单等运输单据。
③信用证通知:如来证在中国银行曼谷交单索款,则来证所要求单据中应包含提单,空运单等运输单据。
④信用证保兑:在审核信用证条款及开证行资信符合中国银行曼谷要求后,中国银行曼谷可对人民币信用证加保。
⑤信用证审单欣付:中国银行曼谷免费对在中国银行曼谷交单的人民信用证证下单据进行预审。贵公司可预先将单据通过传真或EMAIL发给中国银行曼谷,中国银行曼谷审核后将通过电话,传真或EMAIL通知审核的情况。然后贵公司可再邮寄中国银行曼谷正本单据,中国银行曼谷审核后寄开证行索款。
⑥出口单据托收:出口托收单据中应包括提单,空运单等运输单据。
⑦开立或转开人民币保函:中国银行曼谷可为符合中国银行曼谷授信条件的或交存全额保证金的申请人开立各类人民币保函,也可转开由中国境外银行开往中国境内或由中国境内开往中国境外的保函。
(7)人民币贸易融资,业务包括:
①进口押汇:在符合中国银行曼谷授信条件的情况下,凭有效商业单据中国银行曼谷可代进口商对外垫付人民币进口款项。
②出口押汇:对信誉良好的开证行,在审核人民币信用证下所交单据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前提下,中国银行曼谷可仅凭所交单据融资。
③打包贷款:对信誉良好的开证行,在审核受益人资信符合中国银行曼谷授信要求后,中国银行曼谷可发放用于信用证项下货物采购,生产和装运的专项贷款。
【中国工商银行泰国分行经营的人民币业务】工行泰国分行提供的人民币结算服务包括2类产品,一是个人客户人民币汇款1天直达中国;二是人民币存款账户。
(1)个人客户人民币汇款1天直达中国。汇款人可在全泰国各分行以泰铣兑换成人民币汇款至中国,不须像正常汇款般先将泰抹兑换成美元后再兑换成人民币,能在汇款日知悉确认的汇率,以按需要确定汇给收款人的人民币金额,收款人可在工商银行遍布全中国的16,000多家分行和服务网点便捷地收取汇款,也可通过中国其他商业银行分行网点收取汇款。
中国境内的收款人必须是中国籍居民,且在工商银行或其他国内商业银行开立了账户。若汇款人在中午12: 00时前办理汇款,收款人使用工商银行账户收款可在当天收到人民币账款,若使用其他银行账户收款,收款人将在下一营业日收到账款。该服务将使泰中之间的汇款更加便捷,因为不但减少了汇款流程,而且还能减少汇率波动的风险。
(2)人民币存款账户:为向客户提供的人民币存款服务,有助于增强人民币资金管理的效率,尤其是有利于管理汇款风险,客户能以泰抹存人人民币存款账户,已将人民币存款用于支付货款和服务费,可使用跨境贸易结算服务将人民币汇款给中国境内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贸易方。人民币存款账户适用于个人客户和法人客户,有活期存款账户和期限介于1-12个月的定期存款账户可供选择。
【泰华农民银行】该行提供的人民币结算服务包括:汇率风险管理工具、信用证(L/C)开立和通知、货款托收和付款、汇款收款、营运资金贷款等,以及在全国各地设立了60多家国际贸易服务中心,在詹朱里广场大厦设立了提供咨询的中泰商务中心。
有关人民币结算业务,可分别咨询泰国各大商业银行。
咨询网址:
中国银行曼谷分行www.bankofchina.com/th/
中国工商银行(泰国)
www.icbcthai.com/services/Pages/ cn/home/Default.aspx
泰华农民银行
www.kasikornbank.com/ZH/Pages/Default.aspx
【信用卡使用】泰国当地信用卡使用较普遍,国际通行的Visa卡和Master卡在当地均可使用。目前,中国银行(曼谷)分行和中国工商银行(泰国)有限公司均在当地发行了中泰双币信用卡。中国的银联卡在部分场所可以使用,下一步将普及至大部分消费场所。
【证券市场】泰国证券交易所(SE下)是泰国唯一的证券交易市场,正式成立于1974年5月,负责二级市场交易,由泰国财政部下属的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负责监管,此外泰国还设有中小企业交易板块MAI。截至2012年底,共有477家企业在SE下上市,81家企业在MAI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