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森堡金融概况
来源: 时间:2016-04-20
卢森倒非为欧洲第兰大金融中心,以私人银行业务、技资基金管理、 欧洲债券加于与买卖以及相关的银行间业务见长。卢森堡政府制定了一系 列优惠政策鼓励金融业企业进驻发展,使得卢森堡具备了优越、宽松的金 融环境。
【当地货币】卢森堡是最早进入欧元区的国家之一,欧元为可自由兑换货币,人民 币与欧元可直接兑换。 2015年3月31 日,欧元兑美元汇率为1:1.067355, 欧元兑人民市汇率为1:6.6185 0
【外汇管理】卢森堡没有外汇管制,但有较完善的金融监管体系和反洗钱体系。在 卢森堡注册的外国企业可在卢森堡银行自由开设外汇账户,自由将合法税 后利润汇出;在卢森堡工作的外国人,其合法税后收人可全部转出。卢森 堡规定携带1万欧元以上的现金出境需要申报。
【中央银行】卢森堡于1998年4月设立了中央银行 (BCL) ,主要职 能是制定货币政策、发行纸币、维护金融市场稳定等。网址: www.bcl.lu
【商业银行】卢森堡当地主要商业银行有:卢森堡国家储蓄银行 (BCEE) 。
【外资银行】卢森堡主要外资银行有:德意志银行( Deutsche Bank Luxembou咱 S.A.) , BGL-法国巴黎银行( BGL-BNP PAR旧AS) ,法国 兴业银行 (S∞iété Générale Bank & Trust) ,德国联合抵押银行 (HVB Banque Luxembourg S.A) ,原德克夏银行被卡塔尔收购,现改名为卢森 堡国际银行 (BIL) ,卡塔尔占90%股份,卢森堡政府占10%股份。与中 国国内银行合作较多的当地主要代理行:卢森堡国际银行和BGL拉国巴黎 银行。
【中资银行】中资银行及其联系方式如下: ( 1 )中国银行卢森堡分行 地址: 37/39, boulevard Prince Hen时, L-1724 Luxembour曰 邮箱: P.O. Box114, L-2011 Luxembourg 个人金融服务: 00352-268688220 公司金融服务: 00352-268688388 信息咨询: 00352-268688 电邮: service_lu@bank-of-china.∞m 网址: www.bank-of-china.∞m/lul (2) 中国工商银行卢森堡分行 地址: 32, boulevard Royal, L-2449 Luxembou咱 邮箱: BP278 , L-2012 Luxembourg 电话: 00352-26866621 传真: 00352-26866699 电邮: 综合管理: offiω@eu.icbc.∞m.cn 个人金融业务: Banking@eu.icbc.com.cn 公司金融业务: Corpo阻tebanking@eu.icbc.∞m.c金融市场业务: FMD@eu.icbc.∞m.cn 金融机构业务: FI@eu.icbc.∞m.cn 资产管理业务:A槌et_management@eu.icbc.com.cn 网址: luxembourg.icbc.∞m.cn (3) 中国建设银行欧洲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卢森堡分行 地址: 1, boulevard Royal, L-2449 Luxembourg 电话: 00352-286688 传真: 00352-28668801 电邮: Enquiry@eu.ccb.∞m 网址: lu.∞b.comlluxembourg/cn/index.hlml
【贷款利率】2015年2月,卢森堡家庭消费者的消费贷款利率为2.19% ( 1-5年) , 2.4% (5年以上) ,住房贷款利率为1.86% (1年以下) ,或 1.95%的固定利率;非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为1.98% (100万欧元以下) , 1.34% (100万欧元以上)。
【融资条件】在融资方面,外资企业与当地企业享受同等待遇。融资 基本条件包括: (1)信用等级达到一定标准; (2) 有可靠抵押担保; (3) 现金流足以还本付息; (4) 诚信记录没有瑕疵; (5) 项目本身可行性强、 前景良好。 中资企业可以使用人民币在当地开展跨境贸易和投资合作。中国银行 和中国工商银行先后在卢森堡设立其欧洲总部,人民币计价的贸易融资在 卢森堡一直顺利进行。人民币贸易融资活动包括:进出口融资、信用证以 及其它贷款担保。
【信用卡使用】卢森堡当地信用卡使用比较普遍。中国境内银行办理的VISA卡和万事 达卡均可在当地使用,约有200余家商户可以使用带有 "Union pay" 的银 联信用卡。
【证券市场】卢森堡证券交易所成立于1929年,以专业、高效著称,并在发行国际 债券、投资基金及全球存托凭证领域拥有良好声誉。时至今日,卢森堡证 券交易所在国际债券发行方面名列欧洲排名榜榜首。卢森堡证券交易所的 成功主要应归功于稳定的法律及监管体制、庞大的金融体系和具吸引力的 税收政策。自2005年开始,卢森堡证券交易所经营两大市场:受欧盟管制 的市场和受交易所管制的市场。
【卢森堡投资基金】【投资载体分类】卢森堡投资基金载体主要可以分为 UCITS (undertakings for collective investment in transferable securities,集体 投资机构)第一部分、 UCITS第二部分、专业化投资基金 (SIF) 及养老 基金。基金注册发行需卢森堡金融监管委员会CSSF审批并受其监管,其 资产必须托管于某一卢森堡金融机构。
【投资基金的法律形式】投资基金可通过以下3种形式: ( 1 )普通合同基金 (FCP,非公司形式,由特别的管理公司管理) ; (2) 浮动股本投资公司 (SICAV) ; (3) 固定股本投资公司 (SICAF) 。 后两者以投资公司(一般为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
【集体投资机构, UCITS 】根据卢森堡2002年12月20日关于集体投 资机构的法律 (UCI法) , UCITS第一部分规定项下的证券集体投资机构 具有"欧盟护照",即在欧盟某一成员国审批后,不需再有目标市场审批, 可在欧盟范围内自由发行股票或股份,仅在销售文件形式上由目标市场国 家监管机构进行审查。 UCITS第二部分规定项下的证券集体投资机构需在 每一个目标市场所在成员国审批。需卢森堡金融监管委员会CSSF审批后 方可发行相应基金。 UCITS免征所得税、净资产税,其分红、清算盈余、 利息支付等免征预扣税,每年缴纳年度注册税 (0.05%) ,按每季度结尾 净资产额计算。
【卢森堡专业化投资基金 (SIF) 】 SIF是卢森堡特有的集体投资机构 形式,操作灵活,面对机构投资者、专业投资者或投资额达125万欧元以 上的投资者。它通过资本、债务和隐蔽性融资工具进行融资。 SIF税制与 UCITS基本相同,年度注册税更加优惠 (0.01% )。向SIF提供管理服务 免征增值税,非卢森堡居民投资者的利得免税 (6个月内实质性控股的股 本收益除外)。
【风险资本投资公司( SICAR)】【基本形式】风险资本技资公司可通过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等常 见公司形式设立,最低股本为100万欧元,公司以债务或资产形式进行风 险投资,投资不必上市,公司由CSSF审批并受其监管,其资产必须托管 于某一卢森堡金融机构。
【税收制度】 SICAR适用公司税,但其来自投资股本或私有资产投资 的所得免征所得税, SICAR不适用公司净资产税和预扣税,非居民所获的 分红亦免税。
【控股公司】卢森堡为吸引外国投资,规定了兰类控股公司形式 (1929控股公司、 家族资产管理公司和卢森堡控股公司) ,鼓励金融投资,实行多项税收减 免。因1929控股公司已被家族资产管理公司取代以下重点介绍后两类公 司的相关规定和优惠制度。
【家族资产管理公司 (SPF) 】面向私人财产管理,并不要求股东之 间存在家族关系。可通过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等形式设立,适用于普 通公司法,注册不需事先审批。 SPF投资范围可包括股份、基金、期货券和结构性金融产品等,但不得直接进行房地产投资、提供贷款或涉及其他 公司管理,通常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其股份不得公开发行。 SPF 的股东需具有以下资格之一:一是管理本人私人财产的个人、家庭或个人 组成的投资俱乐部;二剧飞理个人的机构,如信托、个人基金会等;三是 代表上述两者的中介机构。 关于面向SPF的税收制度, SPF可免征公司所得税、市镇商业税、净 资产税和个人提成税,一般无需进行增值税登记,仅需付注册税(包括注 册和修改章程时的75欧元/案;税率为0.25%的年注册税,上限12.5万欧 元) 0 SPF受银行保密法保护,但由于其己享受前述税收优惠,不得享受 避免双重征税条约和欧盟母子公司税收优惠指令有关优惠。另外, SPF如 对其非卢森堡居民的非上市公司控股,每年所获收入不得超过其分红收人 总额5%。
【卢森堡控股公司 (SOPARFI) 】 SOPARFI为卢森堡特有控股公司, 除控股或业务,还可从事其他工商活动,如贷款(同一集团内)、房地产、 专利开发管理。它按一般商业注册进行,其章程中拟定的工商活动需取得 相应的营业执照。 SOPARFI主要优势在于可充分享受卢森堡与外国签订的避免双重征 税协定和由欧盟母子公司税收优惠指令的有关优惠。在卢注册的 SOPARFI在满足以下全部条件时,对于其子公司获得的分红收入可免预 扣税:母公司为在卢森堡注册控股公司,对国外子公司控股超过10%或控 股额高于120万欧元;子公司所在地所得税制相似;连续控股时间12个月 以上。对与卢森堡签署有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国家(地区)及欧盟内国家, 如在卢森堡控股公司为子公司,相应满足上述条件的,母公司从该控股公 司获得的分红收入免征预扣税。 中国与卢森堡签有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中国香港地区与卢森堡也签有避免双重征税协定,通过中国大陆地区 与香港之间的税收安排,中国大陆母公司通过在港投资、进而在卢森堡设 立控股公司,可整合母公司对欧洲投资和贸易业务,实现合理避税和融资 多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