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买加对外贸易政策及合作概况
来源: 时间:2016-05-26
【其他行业】牙买加是世界贸易组织(WTO)、加共体(CARICOM)成员国。为扩大生产和出口,牙买加积极参与双边、多边、地区贸易谈判,给予所有贸易伙伴最惠国待遇。2014年,牙政府实现了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所签署中期贷款协议(EFF)要求的各项经济指标。
一、牙买加对外贸易政策
(一)《国家出口战略》(NES)
NES是牙经济计划的核心和首要政策,于2009年11月出台,由工商部制定,旨在将牙打造成一个人均出口领先的国家,是牙《2030年远景规划》的一部分,得到了国际贸易中心、欧盟、英联邦秘书处等机构的资金和技术支持。
NES明确了八大优先发展领域:农产品加工、水产养殖、咖啡、教育、文娱、信息和通信技术、时装及矿物和矿产资源;设定了三大目标:一是将出口对国民经济的贡献比从20%提升至33%,二是通过出口促进就业,提高边缘化群体的生活水平;三是提高出口多样化水平,具体包括:1、提高优先发展领域附加值;2、提高非传统出口商品附加值;3、提高服务业占出口的比重;4、扩大现有出口市场并积极开拓新兴市场;5、保持竞争意识,实现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2009-2013年为NES第一阶段,目标为创造高水平就业、实现国家经济和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自NES启动以来,牙商品出口效率显著提升,农产品出口周期从21天缩短为1周,服务业及传统产业表现出色,经济环境趋于稳定,宏观经济指标得到改善,国际营商环境、竞争力排名等多项评级上调。
但NES第一阶段未能实现出口和就业的增长,为第二阶段的实施带来了巨大压力。2015年8月20日,牙NES第二阶段(2015-2019年)正式启动,着重发展制造业、矿业、电影和动漫、农产品加工及信息技术服务等领域,各领域年增长目标高达15%。
(二)政策修订
牙买加目前执行2001年内阁批准的贸易政策。随着国际国内形势发生变化,牙外交外贸部正修订贸易政策,确保政策正确反应牙参与的双边、多边和地区贸易现实,体现对外贸易的多学科性质,实现贸易政策的连贯性,并将其融入国家的发展规划中。新政策关键是推动政府为加强私营领域商品生产和服务能力提供便利。
(三)贸易措施
关税等税费是牙买加主要贸易工具,关税等其他进口税费占政府财政总税收比重约27%-28%。在加共体共同外部关税框架下,2004年牙平均最惠国税率为8.6%,2010年上升至9.4%,关税上调主要集中在奢侈品领域。牙对农产品的关税保护高于工业产品,所有进入牙市场的商品均需缴纳基本印花税,部分商品还需支付额外印花税,部分商品进口需要许可证。但政府鼓励出口,对出口商品没有关税限制。
目前,牙出口产品,尤其是农业加工产品尚未达到国际质量标准,牙根据ISO国际标准及食品法制定了348项国内标准,由牙进出口检验中心负责检疫。
服务贸易方面,牙不是《政府采购协议》下的复边协议成员,政府采购不够透明。服务业是牙支柱产业,对GDP贡献超过75%,服务业就业人口占总就业人数的66%,旅游业是主要的出口服务业。牙参与了服务贸易总协定下的电信和金融谈判,并提交了出价,电信和金融领域对外开放。
二、贸易现状
牙买加电价较高,产业竞争力相对较弱;政府债务高企,限制了经济和社会发展能力;以旅游业为支柱产业导致融资成本较高;社会治安状况不佳导致安全问题突出。这些经济结构劣势造成牙出口商品种类非常有限,主要是原材料、矿物燃料及食品;进口方面则高度依赖原材料、石油及资本货物。
美国既是牙最大出口国,又是牙最大进口国,是牙最大贸易伙伴,其次是加共体。2014年,中国是牙第四大进口来源地和第九大出口国。
2014年,牙进口58.38亿美元,同比减少4.8%;出口14.52亿美元,减少8.1%;贸易赤字43.86亿美元,减少5.9%。五大进口产品分别是矿物燃料、食品、机械和交通工具、化工产品和制成品,占总进口的 86.6%;五大出口产品分别是原材料、矿物燃料、食品、饮料与烟草和制成品,占总出口的94.9%。
三、贸易协定的执行和谈判进展
(一)经济伙伴协定(EPA)
2007年加共体与欧盟签署经济伙伴协定,根据协定,欧盟进入牙市场的商品最终将实现关税自由化,具体安排是在2033年前每两年削减一次关税。尽管牙政府至今仍未正式批准EPA,但牙财政部早在2012年就要求海关执行关税减让制度。
2014年11月,首届加共体与欧盟顾问委员会会议、第四次贸易及发展委员会会议在布鲁塞尔举行,会议提出了加共体国家从EPA中受益的先决条件,包括发展服务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解决贸易技术壁垒及动植物检验检疫能力等,同意为EPA条款的实施提供补贴。
(二)加共体单一市场经济(CSME)
CSME是区域经贸合作协议,覆盖面较广,地区影响较大,是加勒比地区实现一体化进程的主要方式和重要渠道。除海地和巴哈马外,其余的13个加共体正式成员均已加入CSME。牙买加积极参与加勒比地区层面的会议和活动,尤其注重人员自由流动问题。
2014年6月,牙买加和特多举行第二轮人员自由流动双边磋商,双方回顾了第一轮磋商以来取得的进展,同意采取行动进一步扩大成果,包括积极搜集并共享人员流动信息、宣传人员自由流动权利及义务等。
(三)双边协议
1、加共体-多米尼加自贸协定;加共体-古巴自贸协定;加共体-哥斯达黎加自贸协定。
牙议会已于2013年4月通过上述协议,上述协议将于公告后正式生效,届时牙可享受协议确定的优惠条款。
2、加拿大-加共体贸易和发展协定。
自2009年开始,加共体与加拿大启动了贸易和发展协定谈判。2014年,在牙买加的积极参与下,双方完成了第五至七轮谈判。
3、美国-加共体贸易和投资协定。
2013年3月,加共体与美国修订并签署了贸易和投资框架协定(TIFA),为双方就共同关心的问题提供了交流的平台。2014年10月,牙买加参与了加共体-美国贸易和投资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会议着重围绕美国在加勒比的能源安全倡议、提高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展开讨论,此外,为确保农产品满足2011年1月生效的《美国食品安全现代法案》,加勒比国家向美国申请农产品检验检疫技术援助。
4、牙买加-瑞士地理标志协议。
该协议旨在保护牙买加对瑞士出口商品和服务的知识产权。2012年11月,牙内阁批准该协议,2014年9月1日,协议正式生效。
(四)多边协议
1、国际商品协定。
2014年5月,第45届国际食糖组织会议在牙买加举行。2017年后,牙对欧盟出口食糖仍将享受零关税配额,但取消了保护价政策。目前国际食糖价格走低,产糖业继续提高生产率。
2、世界贸易组织(WTO)。
2013年,第九届WTO部长级会议在印尼巴厘岛举行。2014年,WTO主要落实巴厘岛会议成果。2014年5月,为促进实施贸易便利化协议,牙对本国贸易现状进行评估,确定了技术及金融的优先援助项。
3、科托努协定(非加太-欧盟贸易和经济协定ACP-EU)之香蕉配套措施(BAM)。
非加太地区共10个国家从欧盟的香蕉配套措施中受益。截至2014年12月31日,已有145万欧元资金到位。牙买加BAM旨在削减贫困,改善蕉农收入。
4、加勒比地区区域指示性计划(CRIP)。
2014年,加共体按照CRIP要求签署了加共体犯罪及安全合作等部分欧盟发展基金援助项目的融资协议。
欧盟将在2014-2020年为非加太国家提供总额3.29亿欧元的双边援助。2014年9月2日,牙买加与欧盟签署了牙买加国家指示性计划(NIP),金额达4600万欧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