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岛对外经贸关系
来源: 时间:2016-04-18
【多边和区域经济合作】冰岛于 1970年加人欧洲自由贸易联盟 (EFTA) , 1994年加入欧洲经济区 (EEA) , 1995年初成为世界贸易组 织(WTO)创始成员国。冰岛通过EEA协议以及与欧盟签署自由贸易协议, 在欧洲地区内实现货物、服务、资本和劳务的零关税流动。此外,冰岛已 与欧盟以外的35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26个自由贸易协定。 冰岛于1945年成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IMF) 成员国, 2008年国际金 融危机时向IMF申请援助贷款,总金额约22.5亿美元。 2012年3月和6月, 冰岛开始提前向IMF偿还贷款,共计偿还了贷款总额的53%。
【贸易总额】 2009至2014年冰岛外贸情况如表2-3。冰岛对进口依赖 严重,多年来一直处于外贸逆差状态, 2008年经济危机后冰岛克朗大幅贬 值,出口竞争力明显提升,外贸开始出现顺差。
【贸易伙伴】冰岛产业结构单一,经济对外依赖程度很高, 2014年对 外贸易额约占GDP的58.9%。冰岛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贸易往来,与 欧洲经济区贸易额约占其外贸总额的69.5%0 2014年,冰岛前十大贸易伙 伴国分别为荷兰、挪威、英国、美国、德国、丹麦、西班牙、中国、法国 和巴西。
【商品结构】出口产品以鱼及鱼产品、铝镜、硅铁等为主;进口产品 以氧化铝、成品抽燃料、车辆及食品饮料等为主。
【服务贸易】冰岛统计局数据显示, 2014年,冰岛服务贸易出口额为 4991.7亿克朗,进口额为3603.5亿克朗,服务贸易盈余1388.1亿克朗(约 11.剖乙美元)。其中,交通运输业、旅游业分别创造了1293亿和448亿克 朗的贸易盈余,贡献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