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基础设施建设计划
来源: 时间:2016-04-22
瑞士基础设施网络分为联邦、州和市镇兰级。国家基础设施网络,即 全部或者部分属于联邦管辖的基础设施,包括国家公路、铁路、民航设施、 电力设施、高压天然气运输管道、陆地无线电和通信网。联邦州和市镇政 府负责的基础设施包括:水供应设施;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电网和天然 气管道分支;州级和市镇级公路;城市轻轨和观光火车轨道:地区机场等。
【公路】近20年以来,瑞士国家公路建设主要以维修升级为主,根据 瑞士联邦委员会批准的国家公路网络规划,在未来15年还将新建100公里, 国家公路网全长1892公里。
【铁路】瑞士铁路的主管部门是瑞士联邦交通局,所有建设项目须经 瑞士联邦委员会的批准。联邦每年为支持全国铁路的运营和维护提供2时乙 瑞郎预算,其中1制乙用于联邦铁路,其他别乙用于私营铁路。目前,瑞士 联邦正在执行四个大型铁路建设项目,分别是阿尔卑斯山铁路隧道, Bahn2000. 东、西部瑞土与欧洲高铁联网和噪音保护项目。
【航空】目前,瑞士联邦委员会正在制订航空基础设施总规划,将渺 及境内40多个不同级别和类型的机场。 苏黎世、日内瓦和巳塞尔机场将进 行不同程度的扩建和改造,进一步融入欧洲民航系统。
【电力】根据瑞士政府新制定的能源战略2050,现有核电站最长运行 期限不超过60年,核电站最早将于2019年退出运行,供电缺口将通过水电、 可再生能源、热电联供、天然气混合发电和进口来填补。为此,瑞士还将 扩建大型、新建中小型水电站,水电站将在瑞士电力基础设施中占主要地 位。为满足用电需求,现有高压输电线也要进行扩建和更新,根据联邦委 员会的计划,未来10至才5年将进行67个改造和扩建项目,其中39个是普 通输电线项目, 28个是火车电网项目。 瑞士国内的电力市场尚未完全开放。 2003年起,年用电10万度以上的 大型用户可以自主选择电力提供商。 2018年1月起,所有最终用户将获得 自主选择权。此外,瑞士正在以扩大电力市场开放为基础,加快与欧盟的 电力协定谈判,以融人欧盟电力市场。
【天然气】瑞士夭然气年消艳量约为3时乙千瓦时,占全国能耗总量的 12%。所有夭然气全部依赖进口,其中约四分之三来自欧盟国家和挪威。 瑞士天然气基础设施仅包括全长约2277公里的高压天然气输送管道和部 分相关设备。目前该输气管道的运输量约为瑞士天然气使用量的5倍,可 满足未来可能建造的天然气混合电站的消耗,在可预见的未来没有扩建需求。
【电信】上世纪90年代以来,瑞士电信行业全面开放,仅有部分位于 制高点的无线电发射塔出于战略安全原因考虑仍为政府垄断。联邦政府于 2007年要求瑞士电信向其他竞争对手提供非歧视性的人网许可,并委托联 邦通信委员会 (ComCom) 进行监督。近几年,瑞士正在逐步以高质量光 纤数字传输系统取代传统的铜线模拟传输系统( "光纤人户"项目) ,将 会是在公共电信基础设施领域比较大的投资。
【瑞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购政策】瑞士国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多 属于联邦政府采购的范畴,相关采购办法遵守瑞士《联邦公共采购法》及 《政府采购条例》的规定。瑞士于1994年4月加入了《关税及贸易总协定》 的《政府采购协定> (GPA) ,规定联邦和各州建筑工程项目(邮政和铁 路除外)适用《政府采购协定》的门槛为720万美元。 联邦政府采购项目由瑞士联邦政府采购委员会和联邦建筑与物流局 执行,联邦环境、交通、能源和通信部及其下设的联邦交通局、联邦环境 局、联邦能源局、联邦通信局、联邦空间规划局等参与有关环境、交通、 能源和通信的具体项日。
邮政和铁路的采购招标由瑞士邮政公司和瑞士联 邦铁路公司进行。 瑞士与欧盟于1999年7月签定了《关于公共采购有关问题的协定) , 旨在相互开放水、电、天然气、交通和电信市场,该协定于2002年才月生 效。根据该协定,总额达到870万瑞郎 (600万欧元)的水利、能源和交通 建筑工程合同和总额达到800万瑞郎 (500万欧元)的铁路、天然气、供热 和电信建筑工程合同都要适用上述瑞士与欧盟的双边协定。瑞士是欧洲自 由贸易联盟( EFTA) 成员,与欧盟的协定生效的同时,有关政府采购的 规定也推广到了挪威、冰岛和列支敦士登三国。此外,瑞士(或EFTA) 在与其他国家签订自由贸易协定时也有涉及政府采购或建筑工程承包的 条款。
在GPA以及上述其他协定中未涉及的领域,根据瑞法律规定,合同额 为50万瑞郎及以上的建筑主体工程和合同额为25万瑞郎及以上的建筑附 属工程须进行公开招标或者选择性招标(有资格审查) , 50万瑞郎以下的 建筑主体工程和25万瑞郎以下的建筑附属工程应进行邀标(如果可能至少 邀请兰家) 0 30万瑞郎以下的建筑主体工程和15万瑞郎以下的建筑附属工 程可以采用单一招标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