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
电子信息行业
山东电子商会成立于l995年,经山东省民政厅登记注册,由山东地区从事电子信息产品生产、经营、科研、教学培训、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及团体自愿组成的跨地区、跨部门的行业性社团组织,具有独立社团法人资格,业务上受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指导,是中国电子商会的重要团体会员。
山东电子商会坚持全心全意为会员和电子信息企业服务、聚精会神谋求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宗旨,坚持改革开放的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依据国家有关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面向企业,从市场、信息、技术、投资、管理、商务和国际合作等各个方面服务于会员企业,增强企业竞争力。
山东电子商会的宗旨是:本会以服务会员、市场为宗旨,坚持改革开放的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维护行业利益、规范行业秩序、推动行业发展,做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商家与用户的桥梁和纽带。依据山东省乃至国家关于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面向企业,积极促进电子产品的生产经营与国内外贸易的不断发展,壮大会员的经济实力,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扩大会员的经销实力和社会影响,为山东省电子信息产业的生产和流通培育良好的市场环境,促进我省电子信息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山东电子商会的任务是:在会员与政府、会员与会员、会员与市场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面向企业,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及时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协调会员之间的利益;传达政府的方针政策,协助政府部门对电子信息产品的生产经营进行指导、协调、咨询服务,服务于山东省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
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政策、方针、法规、条例;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发展电子信息的政策意见和建议;协助政府制(修)定有关电子信息发展的政策、法规及国家、行业标准,并推动其贯彻执行。
二、关注国内外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状况,向会员提供国内外电子市场发展情况、信息,组织市场信息发布和经验交流,为会员单位的经营决策、为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政策提供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三、组织开展对电子行业企业生产经营基本情况的调查研究,认真分析电子产品的生产经营形势和政策,对电子行业经营进行政策指导、资源协调、咨询服务、法律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成果展评、市场调查、国内外合作、专业培训、承办委托,促进山东省电子行业的健康发展。
四、通过指定报刊、网站等多形式地开发、建立、培育新的电子市场信息渠道,为会员企业提供更加专业化的市场信息服务。
五、组织和指导会员单位发展与国内外同行业的交流,积极开拓电子产品市场,依靠会员单位的群体实力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和扩大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和业务交流,为发展山东省电子信息产业服务。
六、协调会员之间的相互利益,制止产业内各种不正当的竞争手段,为会员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以保持我省电子产品市场的公平竞争,维护电子市场秩序。
七、促进会员单位与国内外同行业的交往,组织举办各种国内国际性展览会、展销会、研讨会、产品推广会,为会员开拓国内外市场服务,协助会员企业有效开展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和业务交流。
八、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积极向省级乃至国家有关部门及时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向政府有关部门为会员争取生产经营的优惠政策。
九、开展管理顾问与咨询服务,接受单位要求,组织专家对企业发展战略、经营决策、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进行诊断咨询。
十、会同有关部门努力为会员单位培训生产销售管理人才,积极开展电子产品流通领域的理论研究与会员企业销售人才培训,不断提高会员单位领导人员的经营管理水平以及销售人员的业务素质。
十一、积极组织本会会员认为需要和可能开展的其他有益的业务工作。